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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公司“矮丰及拼音”商标被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根据《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规定,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依法认定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矮丰及拼音”商标为四川省著名商标。

“矮丰”被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


      根据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公告,我公司“矮丰”被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至此,我公司推广多年的植物长调剂“矮丰”产品既是四川省名牌产品,同时“矮丰”商标又是四川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