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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园区基地和平泉基地自行监测信息的公示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已在成都市简阳生态环境局备案的《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园区基地自行监测方案》及《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平泉基地自行监测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园区基地和平泉基地2023年5 月份废水、废气自行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1  园区基地(重点管理)自行监测项目监测结果

序号

车间及排口

项目

浓度限值

检测频率

执行标准

监测结果

1

污水处理站(DW001)

悬浮物

400mg/l

1次/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

10mg/l

2

石油类

20mg/l

1次/月

0.4mg/l

3

锅炉房
DA011)

氮氧化物

60mg/m3

1次/月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20)

46mg/m3

4

合成一车间
(DA006)

挥发性有机物

60mg/m3

1次/月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 2377—2017)

42mg/m3

5

合成二车间
(DA007)

挥发性有机物

60mg/m3

1次/月

7mg/m3

6

合成三车间(DA010)

挥发性有机物

60mg/m3

1次/月

未生产

2  平泉基地(简化管理)自行监测项目监测结果

序号

车间及排口

项目

浓度限值

检测频率

执行标准

监测结果

1

锅炉房
DA001)

氮氧化物

60mg/m3

1次/月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20)

 

37mg/m3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