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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信息公示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已在属地环保部门备案的《自行监测方案》,现将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园区基地”和“平泉基地2022年7月份废水、废气监测数据结果公示如下。

表一  园区基地自行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车间及排口

指标

浓度限值

检测频率

执行标准

监测结果

1

污水处理站(DW001)

悬浮物

400

1次/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

8mg/l

2

石油类

20mg/l

1次/月

未检出

月度监测指标

1

锅炉房
DA011)

氮氧化物

6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20)

24mg/m3

2

合成一车间
(DA006)

挥发性有机物

60mg/m3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 2377—2017)

45mg/m3

3

合成二车间
(DA007)

挥发性有机物

60mg/m3

23mg/m3

4

合成三车间(DA010)

挥发性有机物

60mg/m3

21mg/m3

表二  平泉基地自行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车间及排口

指标

浓度限值

检测频率

执行标准

监测结果

1

锅炉房
DA011)

氮氧化物

60mg/m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20)

 

25mg/m3